論因果、開端與科學之終極
在閱讀了史蒂芬霍金的《時間簡史》之後,關於因果定律的許多想法受到了極為顛覆性的改變,也因此,對於底下所討論的事情已經有了很多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想法。換句話說,在底下所提到的「全部都還沒有看。為了確保我的論點的可批判性,我決定先將我目前的思想整理下來,等待閱讀、研究過後,再回來嚴厲的反省。」所以,我決定凍結這篇文章,並且發表。無論如何,這是一篇永遠也不可能完成的,卻具有重大意義(對日後我回顧思想演變而言)的論述資料,姑且把它當作是「獨行求解」過程中所留下的一篇匆促的日記,或者是達文西一件偉大作品的細部初稿。
因果律,或者說因果關係,是一個我很好奇也很感興趣的終極研究目標。
首先,我想先講講我的研究目標。我會在文章的最後依照我現有的認知提出我四個問題的解答。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個人固有的哲學觀點。在閱讀過大量資料經過思考後,我甚至可能推翻我原先的結論。我最主要想要明白的主題有四個,這四個主題之間有著連貫性,但並沒有先後順序之分。
- 科學的根基:定義從何而來?是「放諸四海皆準」或「邏輯上的無懈可擊」?
- 因果論與「最初因」的問題。神與因果定律彼此相斥或為獨立事件。
- 統計學與機率對於因果論(以及因果論的兄弟:機械論、決定論)產生了哪些衝擊?(好壞皆需)
- 歷史決定論、自由意志與因果(馬克思對這方面很有研究。他說:「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了人們的社會意識。」)
從網路上下載了很多的因果論、量子力學等論文下來,以及借閱了一本統計學、機率等等跟哲學有關連的科普讀物。全部都還沒有看。為了確保我的論點的可批判性,我決定先將我目前的思想整理下來,等待閱讀、研究過後,再回來嚴厲的反省。
因果律是什麼?一言難盡,但絕對與宗教方面的因果有所相似而不相同。斜體字的部份是我對於因果論、因果原則、「因果」所下的定義。英文是利用我所掌握的另一種語言試圖詮釋。「事情」與「事件」是我考慮很久的兩個名詞。事件在我研究電腦的過程中,象徵了一個極為明確的時間範圍概念:事件開始與結束都有確切的時刻,而且不具備「模糊延展特性」。事情則相反。每件事情都有開始(Everything shall have a begin.)(註:但是每件事情不一定都有結尾。)
請特別注意的是,這是一個不必反駁的「模糊命題」,因為有些事情可能是類似神經臨界點式的爆發,哪一個事件才是真正的主因?所以這樣的模糊問題,不打算深究。儘管神經衝動在微觀層面不可確知何者觸發,轉換視野之後我們卻能清晰的明白刺激的原因。因果所討論的不是細節的部份,而是承認「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個起點」,沒有任何事情會突然誕生。靈機一動,看到一個垃圾然後收拾它…這些事情並不能否定掉這條規則。
不論上述句子的確切性,我們繼續書寫因果第二規則:某事情的結尾是其他事情的開端(The end of one thing is the origin of another things.)
某事情的結尾是其他事情的開頭。結尾、開頭不一定是單一個,也可能是複數個的。開頭結尾、結尾開頭!這樣的話,是一個雞與蛋的謬論,會導致嚴重的效應:就好像達爾文的演化論一樣,最終指向「那一個開端」。就我認知:達爾文的問題其實是容易解決的。而達爾文所要證明的不是「生物(物種)的生存形式與結構會隨著時間而變化」,而是「累積的變化與變化的機制可以造就新的生物」。(出處是一本質疑達爾文主義在現代生物學中所塑造的意識型態壓制了其他假說的書。)拉馬克和達爾文只是解釋方式的不同。化學(遺傳)物質的交互作用一旦確定之後,新生特質與淘汰機制依附其上,有生世界於是開始蓬勃發展。也就是所謂「盲眼鐘錶匠」這一個典故所蘊含的意思。
我個人認為一件事情特別重要:「那一個開端」是一個宇宙天文物理、量子力學與相對論的問題,更正確的說,不是一個倫理學、經濟學、哲學、文學可以任意接近與討論的問題。哲學家們!不要再想要用人類無法包含一切的語言工具嘗試解剖宇宙直到夸克與微中子。
按照我對於物理發展的理解,現在的科學家大概是想要進行這樣的任務:透過實驗與數學模型,推導出牛頓、愛因斯坦乃至霍金致力探討的「萬有理論」。明瞭了萬有理論,便可以透過數據回溯的方式來了解「一開始的時候」長得什麼樣子。而當我們要面對「那一個開端」的時候,我們唯一可以討論的方向其實只有兩條:
- 因果論有前提,這個前提「規定」了它的第一個因:最初因。(在基督教裡,稱這個最初因為「上帝」)
- 辯證因果論。更正確的說,建立真實的因果論。
因果論的問題是我最近思考的問題。跟好友討論到科學的基礎,他說是「因果論」,我則認為是「統計學」。其實統計學有一個致命的缺陷,這個我不確定更深入的統計學概念是否有任何的討論。
統計學的真正目的在於確定事物之間的「關連性」,也就是說在怎樣的情形(實驗)之下,兩個甚至是多個變數他們之間是呈現怎樣的關係?
比方說:肝癌跟飲酒。肺癌和抽煙等等。甚至是社會科學等。可以說,統計學的陰影徹底籠罩西方世界。實驗、數據、計算、機制、原理、假說…這是課本裡面介紹的標準流程!
沒有因果論又如何?我們可以知道藥物對於身體有明顯的療效,更可以透過不斷細分的統計學來逼近真實的情形。藥物進入人體 → 藥物和胃的作用機制 → 藥物和胃壁某特定細胞的作用模式;藥物進入血液中 to 藥物流動的方式(流到腦袋的百分比,流到腳趾的百分比)to 藥物抵達作用細胞百分比。
因果論就好像直指問題核心的捷徑。統計學是環繞著問題,可以永遠逼近卻絕對無法抵達終點的「芝諾之箭」。統計學與機率的「因果關係不可決定性」?其實「薛丁格的貓」這一個著名的假說已經利用非線性的量子力學來說明統計、機率與因果之間的巨大差異!
文章中提到了因果第一定律以及因果第二定律。這些定律是我自己整理之後提出的,再總結一次:
因果律第一定律
每件事情都有開始(Everything shall have a begin.)(註:但是每件已經發生事情卻不一定都有結尾,因為還沒結束。)
因果律第二定律
某事情的結尾是其他事情的開端(The end of one thing is the origin of another things.)(特別注意英文中的單複數)